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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5日至3月6日,包括山东青岛的《半岛都市报》、济南的《齐鲁晚报》均在头版刊登了《重奖寻人》广告,此外,包括3月6日的青岛交通台也在播放这则寻人启事。
与以往不同的是,这则寻女广告中,悬赏百万元人民币,但没刊登任何照片。根据当地广告价格,在三家媒体投放的四例广告至少花费了10万元以上。
三家媒体刊播寻女广告
《重奖寻人》内容为:
青岛市刘某某,女,25岁,身高1.66米,身穿深灰色小衫,黑色长裤,黑色休闲鞋,短发,精神正常。于2009年2月16日晚失踪,为了家人早日团聚,请速与家人联系,此事我们自行解决。有提供准确线索使人安全回家者,重奖壹佰万元,当场兑现,绝不食言。联系电话:0532-80796622 80796633 承诺人:刘先生。
这例广告于3月5日同时刊登在青岛本土的《半岛都市报》、济南的《齐鲁晚报》上,广告位置在头版尾部。
3月6日,这例广告刊登在《齐鲁晚报》报眼位置上,同一天,青岛交通台也在播放这则《重奖寻人》广告。
广告花费至少10万元
《半岛都市报》广告部的工作人员说,这例《重奖寻人》广告长23厘米、高3.5厘米,广告报价为5.88万元,按照该报5折最低刊登价,该广告以2.94万元在3月5日出版的《半岛都市报》头版位置刊登。
根据《齐鲁晚报》公开的广告报价,连续两天在头版和报眼位置刊登广告,至少费用在5万元左右。
再加上青岛交通台的播放,记者估计,这则寻女广告,广告费用在10万元左右。
记者获悉,这例广告都是通过青岛市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发布的,但媒体拒绝透露这家公司的名称。
耐人寻味的广告内容
“此事我们自行解决。”广告内容中,这句话颇令人难解。
联系电话上的刘先生自称系刘某某的大爷(大伯),他说,之所以悬赏百万人民币寻女,“家长心里着急啊,哪怕是倾家荡产也要找到孩子。”
但他承认,“没有报警,也没有发布照片。”
据这位刘先生介绍,刘某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,具体失踪原因“不太好说”。
网民怀疑女孩遭绑架
根据114查询,0532-80796622 80796633的联系电话位于青岛市山东路,申请人姓名和单位保密。
山东路自南而北横跨青岛市三个区,是青岛市区的一条主要交通干道,沿街有高档写字楼、医院、政府机构、高校等。
这例广告刊登后,有网民推测刘某某是不是遭绑架了?
半岛网采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说,他们也有类似的推测,这主要是广告内容中的“此事我们自行解决”这句话。
广告上的联系人刘先生,拒绝透露任何细节,拒绝回答是否是富裕家庭。 本报记者 郎清湘